一句"该事项与本公司无关",把风险全压在了一个假设上。被批捕的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,这两项指向的是某家公司账上的钱,公告没说是哪家的账,也没说涉及多少。
公司给的理由是,这位实控人从2017年7月10日起就没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,到今天九年多。可没有职务不等于没有控制,他现在仍然是实际控制人。检察机关动的是实控人这一层,不是某个已经空了九年的岗位。
该盯的不是生产经营正不正常,是实控人持股会不会被冻结、被司法处置。
生产经营正常这句我信。LED和化合物半导体的产线不会因为股东出事停线,短期收入和毛利大概率看不出波动,这也正是公告唯一能确认的事实。但能确认的只有这一件。
市场眼下把它当成一次与基本面无关的个人事件,分歧就在这里。接下来看两处:定期报告里的其他应收款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有没有异动,以及有没有股份冻结的后续公告。如果都干净、持股也没动,那公司那句话就是对的,这件事到此为止;只要其中一处动了,性质就从股东个人问题变成了上市公司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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